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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,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,营造良好风气,根据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了将学金实施办法。
奖励对象凡在我校脱产学习的大中专学生均可参加奖学金评比。
奖学金的等级、比例、标准。
一等奖学金,为学生总数的 3% ,每学年每人 800 元。
二等奖学金。为学生总数的 5% ,每学年每人 500 元。
三等奖学金,为学生总数的 10% 每学年每人 300 元。
评比条件:
一等奖学金
操行考核成绩优秀。
本学年各科成绩平均不低于 85 分。
最低一科成绩不低于 80 分
二等奖学金
操行考核成绩优秀。
在本学年各科成绩不低于 80 分。
最低一科成绩不低于 75 分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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